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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全球极具创新力的光伏企业晶科能源宣布,公司鉴于在国家能源集团国电电力综合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伊旗绿色矿山多产业融合发展1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中,优异的组件质量、技术及服务表现,获授“优秀供应商”称号,并特被致信表扬,企业垂直一体化实力获充分彰显,品牌高墙持续筑牢。

本次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全部使用露天煤矿排土场和采煤沉陷区建设,装机容量150兆瓦。作为项目组件供应商,晶科能源充分结合项目地形、气候、环境等多维因素,优选高效光伏组件用以项目建设。服务过程中,公司积极协调一切可能的内部资源,给予全方位政策支持,并克服疫情防控等各种困难影响,保质保量保时完成大货交付,最终确保项目在今年3月1日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

据测算,基于高效光伏组件加持,项目每年可提供清洁电能292595.09兆瓦时,可替代标煤约9.06万吨,减少烟尘排放量约11.23吨,减排二氧化硫约55.28吨,氮氧化物约57.65吨、二氧化碳约24.77万吨,节能减排效益显著。其实晶科赋能国电电力综合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实现降本增效的项目并非仅此一个。晶科N型组件赋能项目单瓦发电增益远超预期,达5.02%以上。得益于多个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过程中的优异表现,国电电力综合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特致表扬信高度肯定晶科能源,并提出加深合作期许。

带着这份肯定与期许,今年SNEC第十六届国际太阳能光伏与智慧能源大会上,双方再次成功缔结合作,国电电力党委书记罗梅健、晶科能源创始人CEO 陈康平等领导出席了本次活动并在现场签署战略框架协议。

对于接连收获来自央企的肯定,晶科能源副总裁姚峰表示,“未来,公司将以客户认可作为发展驱动力,不断加大创新研发投入以保公司持续拥有创新活力,最终以领先行业的产品技术优势赋能客户低碳转型,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法律声明

关于晶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晶科能源”,股票代码:688223)是一家全球知名、极具创新力的太阳能科技企业。秉承“改变能源结构,承担未来责任”的使命,公司战略性布局光伏产业链核心环节,聚焦光伏产品一体化研发制造和清洁能源整体解决方案提供,销量领跑全球主流光伏市场。
 
晶科能源的产品服务于全球16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3000余家客户,多年位列全球组件出货量冠军。截至2023年一季度,公司组件出货量累计超过150GW。公司是B20等多个国际框架下的行业意见领袖,同时也于2019年加入RE100绿色倡议。晶科能源在行业中率先建立了从硅片、电池片到组件生产的“垂直一体化”产能,在中国、马来西亚、越南、美国共拥有14个全球化生产基地。预计截至2023年末,公司单晶硅片、电池、组件产能分别达到75GW、75GW和90GW,并建立了行业最大规模的N型电池产能共35GW。公司现有研发和技术人员1,000 余名,取得“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等多项殊荣,主导制定了IEC等多项国际国内行业标准,不断拓展光伏技术的多元化规模应用场景,积极布局光伏建筑一体化、光伏制氢、储能等领域,着力打造新能源生态圈。
 
晶科能源于2022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其间接控股股东晶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于2010年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
 
安全港声明
 
新闻稿包含前瞻性声明,该等声明系根据美国1933年修正后的证券法第27A条以及1934年修订的证券交易法第21E条以及1995年美国私人证券诉讼改革法案的规定做出。该前瞻性声明可以通过如将要预计预期目标旨在计划相信预估和其它类似的用语来识别。包括关于晶科能源的看法和预期的声明,均属于前瞻性声明。该声明涉及内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因此实际结果可能与该等前瞻性声明内容有本质的不同。有关上述风险及其它风险的详细资料载于晶科能源向美国证券交易会公开报备的文件中,包括20-F版财年报告。除适用法律要求之外,此新闻稿提供的任何资料截至此新闻稿发布日期有效,晶科能源不承担更新此等资料的任何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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