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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对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关于中国进口太阳能产品的裁决发表声明 中国上海,2012年11月9日,晶科能源(纽交所代码:JKS)今日发布公告,就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对从中国进口多晶硅光伏电池和组件对美国相关产业是否造成实质性损害或损害威胁的终裁结果发表评论。 ITC终裁声明中国太阳能电池和组件的进口实质性损害了美国相关产业,但同时对“紧急情况”作出否定性裁决。因此,对于在美国商务部初裁结果发布之后公司出口的电池片及组件,公司将分别面临15.42%的反倾销税和15.24%的发补贴税。 “我们对于国际贸易委员会对行业损害的终裁结果表示失望,”晶科能源董事长李仙德表示,“虽然终裁结果对公司有有利的一面,但我们认为此次裁决在全球范围内会产生消极的连锁反应并最终伤害到消费者。贸易保护主义不会给任何一方带来益处,而只会阻碍太阳能行业发展。尽管如此,我们仍将一如既往的为美国市场服务并履行合约。正如之前我们提到的,由于在美国市场占公司组件总出货量比例较小,关税不太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太多影响,而公司也将继续致力于在美国市场的发展。”

法律声明

关于晶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晶科能源”,股票代码:688223)是一家全球知名、极具创新力的太阳能科技企业。秉承“改变能源结构,承担未来责任”的使命,公司战略性布局光伏产业链核心环节,聚焦光伏产品一体化研发制造和清洁能源整体解决方案提供,销量领跑全球主流光伏市场。
 
晶科能源的产品服务于全球16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3000余家客户,多年位列全球组件出货量冠军。截至2023年一季度,公司组件出货量累计超过150GW。公司是B20等多个国际框架下的行业意见领袖,同时也于2019年加入RE100绿色倡议。晶科能源在行业中率先建立了从硅片、电池片到组件生产的“垂直一体化”产能,在中国、马来西亚、越南、美国共拥有14个全球化生产基地。预计截至2023年末,公司单晶硅片、电池、组件产能分别达到75GW、75GW和90GW,并建立了行业最大规模的N型电池产能共35GW。公司现有研发和技术人员1,000 余名,取得“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等多项殊荣,主导制定了IEC等多项国际国内行业标准,不断拓展光伏技术的多元化规模应用场景,积极布局光伏建筑一体化、光伏制氢、储能等领域,着力打造新能源生态圈。
 
晶科能源于2022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其间接控股股东晶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于2010年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
 
安全港声明
 
新闻稿包含前瞻性声明,该等声明系根据美国1933年修正后的证券法第27A条以及1934年修订的证券交易法第21E条以及1995年美国私人证券诉讼改革法案的规定做出。该前瞻性声明可以通过如将要预计预期目标旨在计划相信预估和其它类似的用语来识别。包括关于晶科能源的看法和预期的声明,均属于前瞻性声明。该声明涉及内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因此实际结果可能与该等前瞻性声明内容有本质的不同。有关上述风险及其它风险的详细资料载于晶科能源向美国证券交易会公开报备的文件中,包括20-F版财年报告。除适用法律要求之外,此新闻稿提供的任何资料截至此新闻稿发布日期有效,晶科能源不承担更新此等资料的任何义务。
 
投资者和媒体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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