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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全球极具创新力的光伏企业晶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晶科能源”或者“公司”)(纽交所代码:JKS)宣布中标由长江三峡设备物资有限公司组织招标采购的姚安县弥兴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由三峡集团云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建设,项目位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弥兴镇,晶科能源将提供总容量超160MWp的Tiger Pro系列182双面双玻组件。

 

该项目是金沙江下游风光互补能源基地首批项目,晶科能源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推动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建设绿色经济体系注入活力,助力三峡集团践行“30·60”战略目标行动。

本次中标的Tiger Pro系列540W双面双玻组件是晶科能源进一步提升发电量、降低度电成本的匠心力作,延续多主栅、半片技术、叠焊、圆丝焊带等领先技术,叠加优异的抗UV、抗盐碱、易清洗等技术特点,双面双玻的发电增益优势更加突显。

 

根据晶科能源青海120MW项目实测数据,Tiger Pro双面双玻组件相比单面组件,在单片功率增加约40W基础上,单瓦BOS成本下降约4.2%;LCOE下降约2.7%;内部收益率增加约5.8%,优异的发电增益与成本降低,使Tiger Pro 系列540W双面双玻组件整体投资回报率增加约2.7%。

 

据估算,该项目并网后运行期内年平均上网电量为23224万度,按照火电煤耗(标准煤)315克/度,建设投运每年可节约标煤约7.3万吨,相应每年可减少多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其中减少二氧化碳约18.15万吨,二氧化硫约77.52吨,烟尘约23.26吨。有害物质排放量的减少,可减轻环境污染。

 

晶科能源副总裁姚峰表示:“晶科能源领先技术与整体方案助力全球客户脱碳事业,拥有丰富的国家级能源大基地、大战略建设经验。此次合作的为金沙江风光互补能源基地首批项目,晶科能源将携手三峡集团打造好国家示范工程,这次合作也将进一步深化双方战略协同,共同为风光能源大基地战略贡献力量。”

法律声明

关于晶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晶科能源”,股票代码:688223)是一家全球知名、极具创新力的太阳能科技企业。秉承“改变能源结构,承担未来责任”的使命,公司战略性布局光伏产业链核心环节,聚焦光伏产品一体化研发制造和清洁能源整体解决方案提供,销量领跑全球主流光伏市场。
 
晶科能源的产品服务于全球16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3000余家客户,多年位列全球组件出货量冠军。截至2023年一季度,公司组件出货量累计超过150GW。公司是B20等多个国际框架下的行业意见领袖,同时也于2019年加入RE100绿色倡议。晶科能源在行业中率先建立了从硅片、电池片到组件生产的“垂直一体化”产能,在中国、马来西亚、越南、美国共拥有14个全球化生产基地。预计截至2023年末,公司单晶硅片、电池、组件产能分别达到75GW、75GW和90GW,并建立了行业最大规模的N型电池产能共35GW。公司现有研发和技术人员1,000 余名,取得“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等多项殊荣,主导制定了IEC等多项国际国内行业标准,不断拓展光伏技术的多元化规模应用场景,积极布局光伏建筑一体化、光伏制氢、储能等领域,着力打造新能源生态圈。
 
晶科能源于2022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其间接控股股东晶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于2010年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
 
安全港声明
 
新闻稿包含前瞻性声明,该等声明系根据美国1933年修正后的证券法第27A条以及1934年修订的证券交易法第21E条以及1995年美国私人证券诉讼改革法案的规定做出。该前瞻性声明可以通过如将要预计预期目标旨在计划相信预估和其它类似的用语来识别。包括关于晶科能源的看法和预期的声明,均属于前瞻性声明。该声明涉及内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因此实际结果可能与该等前瞻性声明内容有本质的不同。有关上述风险及其它风险的详细资料载于晶科能源向美国证券交易会公开报备的文件中,包括20-F版财年报告。除适用法律要求之外,此新闻稿提供的任何资料截至此新闻稿发布日期有效,晶科能源不承担更新此等资料的任何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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